「再生醫療推動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委員會議

適逢2024年再生醫療雙法(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三讀立法,並將於明(2026)年正式施行。立法院厚生會因應時代需求,今(25日)由劉建國委員擔任召集人、花蓮慈濟醫院林欣榮院長擔任主任委員,共同籌組「再生醫療推動委員會」。立法院厚生會蘇巧慧會長、陳菁徽副會長與王正旭秘書長以及黃明和創會會長均到場支持。本委員會成立,標誌著將從法規建立,進一步邁向實質推動與發展!也盼藉本委員會集結眾多產學界的專家學者,給予政策建言,透過公私協力合作,達到「完備再生醫療的法制規範,鼓勵研發、帶動產業發展,進而積極降低民眾的未滿足醫療需求,讓更多需要的患者在關鍵時刻能獲得即時且可負擔的治療」的目標。
劉建國委員/召集人表示,再生醫療雙法的立法是歷經立法院三屆任期才終於完成,本委員會今天的成立,也正標誌著我們從法規建立,進一步邁向實質的推動與發展,盼透過本委員會的運作,能夠共同凝聚各界共識、推動技術創新、健全審查機制,及普及臨床的應用。
立法院厚生會會長蘇巧慧委員與秘書長王正旭委員到場支持,均提及過去參與立法的過程,並指出接下來的實質推動相當重要,期許與本委員會委員們為再生醫療的未來共同努力。立法院厚生會副會長陳菁徽委員則指出,因應國際情勢,對於醫藥產業原料與製程等的影響,政府應有更多資源扶植和協助。而針對行政部門審查效率能部分,也希望未來能持續提升,以利產業的國際競爭力,讓生技成為台灣的下一座護國神山。
林欣榮主任委員(花蓮慈濟醫院院長)建議,行政機關應提升臨床試驗的審查效率,包括整合審查流程、強化數據分析等,並對於同類型細胞產品,應可思考共用臨床數據,藉以鼓勵產學研界創新和研究。
高雄長庚醫院葉漢根醫師強調,法規上路才是挑戰的開始。現行制度僅適用於癌末病患,普遍需求恐難滿足且恐使產業與臨床進程難以掌控。鄰近的日本政府結合臨床與產業推動,再生醫療早已成為戰略產業。建議應開放早期癌症、退化性疾病使用細胞治療,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制度,並設立相關資料庫,提升安全與公信力。
台中榮民總醫院再生醫學中心李冠德主任、林口長庚醫院李威震副院長皆呼籲,應放寬再生醫療的臨床運用,並思考如何滿足罕病或特殊族群的未滿足醫療需求。林口長庚兒童醫院林奏延名譽院長也提醒,主管機關應對醫療體系在運用再生醫療部分,制定適切管理辦法,以同步保障醫師與病患。
台大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沈湯龍系主任指出,細胞庫的建置相當重要,並強調研發、臨床到產品之間的差距,應透過政策來協助盡量縮短差距,且盤點國內既有細胞庫,對於新興研究發展和產業臨床應用都將有相當助益。訊聯生技集團蔡政憲董事長也補充,未來細胞資料庫,可採取公私協力機制,由政府來協助民間,互補且互利。
亞東紀念醫院張至宏研究副院長認為,過去醫療法下的特管辦法放寬後,讓臨床端人體試驗較能順利收案,但未來再生醫療雙法上路後,如何適度放寬試驗性的技術(類似沙盒概念)前景未明,建議應有合適規範讓產學研界依循,使再生醫療技術發展和病人需求滿足兩者間能夠雙贏。並建議,參考日本經驗,強化國人的再生醫療識能。
劉建國委員/召集人最後表示,盼透過委員會的穩健運作,幫助台灣再生醫療能夠蓬勃發展,不僅能造福更多病患,為無數家庭帶來新的希望,更將讓台灣在全球再生醫療的舞台上嶄露頭角。並就今日會議之討論,綜整結論如下:
- 請衛生福利部將「再生醫療推動委員會」委員們今日所提供的建言,共同納入再生醫療相關子法之建議意見。
- 請衛生福利部於明(2026)年一月一日再生醫療雙法正式施行前,積極廣納各界意見,以利新法上路之順利。
- 請衛生福利部研議階段性擴大再生醫療運用政策(例如:再生醫療技術的沙盒機制、對於罕病特殊需求或老化新興需求的技術發展有彈性機制等),積極協助患者早期評估早期使用,對於自費法規定期適切檢討、逐步鬆綁,並建立完善的效果追蹤,以確保治療品質與成效。
- 請衛生福利部就再生醫療成效研議建立相關因子資料庫,並盤點國內細胞庫,積極協助未來再生醫療在學術、臨床與產業之發展。
- 請衛生福利部於再生醫療雙法施行後,每年公開執行成果,並應積極盤點實務需求與法規範之切合性。
- 請衛生福利部就再生醫療的科普,能夠對國人強化宣導與教育,以利國人的再生醫療識能提升。
- 請衛生福利部對於醫療體系執行再生醫療運用應強化宣導,並研議訂定相關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