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愛女人節 提高生育率延長產假 記者會
厚生會盧秀燕會長及蔣萬安秘書長等今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盡速通過產假延長法案,至少應將現行8週延長至12~14週。
過去政府將婦女產假延長視為勞工權益、婦女權益,但在少子化情形嚴重的台灣,應從社福角度出發,塑造婦女友善職場環境,將此法案視為人口政策的一環。
台灣目前已是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國家,究竟職場女性生育意願低落的原因何在?除了經濟因素,職業婦女面臨生育時,往往必須在家庭與事業進行抉擇,使得婦女生育率和就業率呈現極端反比。
雖然2008年初修正更名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不少女性因生育所面臨的職場困境,但職場媽媽不但蠟燭家庭兩頭燒;又給雇主配合度較差的刻板印象,加上二度就業時的高齡弱勢,台灣女性生育率驟降,自然見怪不怪。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每位上班族準媽媽都享有8個星期的產假(已包含例假日、紀念節日及其他國定假日),但很多媽媽認為產假只有八周太短,不利身體恢復及照顧新生兒。與其他國家相比,新加坡16周、日本14周、歐盟14周,韓國13周,全球只有18%國家產假為12周以下,82%都超過12周。
事實上生產不只是分娩那一刻,接下來的新生兒照顧才最讓產婦感到疲憊與煎熬。這也是許多先進國家提出產假14週以上的主要理由——讓產婦和新生兒在生產後得到充分休息,並能逐漸適應新的家庭生活。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ILO)的母親保護公約,建議女性勞工的產假至少要14周。在185個會員國家中,有53%的國家(98國)提供至少14週的有薪產假。
媽媽是家庭中的重要角色,對建立一個幸福家庭何等重要,但根據調查,三成媽媽返回職場後停止餵母乳,下班後每天只有115.8分鐘和孩子相處;此外,職場媽媽常因工作疲累,回家仍需做家事或照顧其他孩子,又擔心寶寶夜哭,有人出門工作前就有壓力。調查顯示七成媽媽極度疲勞,其中四成體力透支。如此,我們不禁要問台灣社會對職場媽媽真的友善嗎?
據統計,婦女產後離職率近三成,而其中約僅有半數婦女重回到職場。若將產假延長的一個月,其費用由政府補助亦不至於增加雇主負擔。
婦女產假制定政策已86年未曾改變,使台灣落入全世界產假後段班,而台灣的少子化問題較諸國際又恰恰名列前茅,已成國安問題。改變,刻不容緩。
